做党的纪律的坚定守护者 |
点击次数:20393次 发布时间:2015/8/11 |
做好纪律审查工作,是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神圣职责。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王岐山同志关于当前纪律审查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断提高依纪依规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的能力水平,做党的纪律的坚定守护者。 做好纪律审查工作意义重大 事关党心民心向背。民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反腐败必然要得罪人,不得罪腐败分子,就必然会辜负党、得罪人民。这是一笔再明白不过的政治账,人心向背的账!我们这么强力反腐,对腐败采取零容忍的态度,目的是什么呢?是为了赢得党心民心。”可以说,纪律审查工作做得好不好,是否敢于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体现的就是严肃的政治立场问题。 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做好纪律审查工作,就是要和违纪违法现象作斗争,惩恶扬善,激励正气,这是一个基本的正义、良知和信仰问题。做好纪律审查工作,不仅仅是挑毛病、查问题,更重要的是治毛病和解决问题。如果有毛病不治,有问题不查,任由“病树”、“烂树”滋生蔓延,必然会导致违纪违规的“破窗效应”,社会公平就会失衡,社会正义就得不到伸张。 事关改革发展大局。反腐败是加快经济转型、促进社会变革的催化剂。只有做好纪律审查工作,扎紧管权、限权的制度笼子,规范公务人员行为和公共权力运行,才能有效遏制权力“任性”,防范权力寻租,破除制约市场主体活力和要素优化配置的障碍,真正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只有做好纪律审查工作,驰而不息地净化社会风气,才能维护公正廉洁高效的改革环境,增强改革发展的“软实力”。 事关维护党的威信。严明党的纪律,严肃查办违反党的纪律行为,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强调“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就是因为党纪严于国法,对党员干部的约束标准要比对普通公民严格得多。作为党内抓纪律审查的专门组织,纪检机关必须从严抓好纪律审查工作,做党的纪律的坚定捍卫者和维护者。如果有违不查、有案不办,就是失职渎职,会导致党纪政纪失守,造成党的威信丧失。 纪检体制改革促进纪律审查工作 强调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审查”这一概念逐步突出。中央纪委把“查办案件”改叫“纪律审查”,把“案件线索”规范为“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强调纪委不是党内的公检法,党内审查是纪律审查,不是简单的办案,不是司法检控。在纪律审查方式方法上,强调抓早抓小,体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和“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这些都是对纪律审查工作内涵的深化和党章赋予职责的回归,是做好纪律审查工作的基本遵循。 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落实“两个责任”,不但强调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更要强化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和推动。主体责任的提出,使各级党委(党组)责任的内涵进一步深化和拓展,要求党委(党组)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对党风廉政建设不仅要挂帅领导,更要出征作战,抓好执行和落实。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两个为主”和“两个全覆盖”,破除了过去纪律审查体制机制藩篱,赋予了纪委更大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从组织上和制度上解决了过去对同级党委监督乏力、对下级审查不力等难题。同时,纪律检查机关深化“三转”,聚焦主业主责,调整内设机构和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工作力量和重心都向纪律审查方面倾斜。好机遇增强干事创业的动力,我们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对纪律审查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立场、忠于职守,抓住机遇、攻坚克难,扎实做好纪律审查工作。 深化“三转”坚决维护党的纪律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机关认真落实“三转”要求,着力解决工作发散、责任不清、职能错位越位等问题,已有明显成效。但还存在职能转变不到位,纪律审查工作开展不力,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等问题,必须进一步深化,以“三转”促进纪律审查各项工作。 进一步转职能,聚焦主业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一要主动监督,做到有案可查。过去纪律审查工作“乱作为”的现象要纠正,不作为、消极作为、被动作为的问题也要纠正。要善于了解掌握干部队伍情况,调查研究权力运行状况;善于从信访举报、巡视、审计等工作中发现问题线索;善于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拓宽线索来源;善于用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行为和实事求是澄清问题的行动,鼓励“知情者多举报”,惩处“不知情者乱举报”。二要严格执纪,做到有案必查。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办案立功的思想不可有、压案不办的思想也不可有、凭主观办案的思想更不可有。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有病就要及时治,这是对干部的真正爱护,对党纪的切实维护。三要凝聚合力,做到有案查实。不打无准备之仗,也不要打有准备无把握之仗。根据当前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加强请示汇报,争取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领导和支持。要加强与公检法、审计等部门的密切协作,在法治框架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线索移送、情况互通,形成办案合力。纪检系统内部要通过机构调整内部挖潜、盘活存量,优化整合办案资源。 进一步转方式,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纪律审查工作全过程。一要坚持程序合法。纪律审查工作高度敏感,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把程序合法要求贯穿于线索排查、初步核实、立案调查、证据收集、移交线索、案件审理、处理处罚等执纪办案全过程,切实保障被审查人员合法权益。二要规范案件线索管理。要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分类处置,落实“全面清理、不准遗漏,统一分类、明确标准,严格程序、规范处置,严肃纪律、强化监督,有效运用、促进办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的要求,形成集体研究排查机制、集中管理制度,警惕失管失控、随意处理。三要在法治框架下创新纪律审查方式方法。改变以往贪大求全的思维,注重综合效果。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快查快结、快进快出、进退有据。把握好执纪边界,除了坚决立案调查问题严重的党员干部外,更多地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开展工作,实现纪律审查多样化、常态化、长效化。四要重视纪律审查成果的应用。要通过纪律审查发挥震慑力。对典型案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要通过纪律审查,剖析案件深层原因,查找和弥补体制机制方面漏洞,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实现以查促防、以案促建的目的。要通过纪律审查,研究分析新形势下纪律审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探索纪律审查工作新方法、新手段。同时,还要通过纪律审查实现以案代训,在实战中提高纪律审查人员的能力水平。 进一步转作风,加强纪律审查工作队伍建设。执纪者更要守纪。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干部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一要忠于信仰。忠诚是纪检干部的灵魂和本色。只有忠于信仰,才能坚持党性、秉公执纪。二要较真碰硬。较真,才能解决执纪宽软的问题。碰硬,才能解决深化“三转”不到位的问题,纠正混日子、守摊子、熬年头等错误想法。三要求真务实。纪律审查工作不是从本本出发就能做好的,必须按照“学思践悟”的要求,学而思、思而践、践而悟,循环往复,不断升华。四要严格管理。要建立健全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纪律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从制度上保证依纪依规办案。纪律审查工作人员要严以律己,自觉接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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